2011:草书研究与创作(三十七)
草 书 创 作 论
妙在笔画之外(上)
——从苏轼草书《醉翁亭记》的真伪谈其创作思想
三四年前,时任南通市文联主席的尤世玮先生有一次跟我谈起,当年他在海南插队时,见当地习书法者,多写苏体。当地有不少苏字碑刻,其中有苏轼的草书。并说,他家就有一件苏氏草书长卷拓片,如感兴趣,可来家看看。尤家为南通望族,世代书香,诗文书画传家,代有杰出者。因为苏氏草书珍贵,加上我生性不爱串门,尤先生尽管如此说了,几年过去了仍未登门拜访,心里却一直记挂着这件事。
去年十月的一天,尤先生挟一卷轴而来,我惊喜之余,急忙打开拜观,是苏轼草书《醉翁亭记》(图340—图342)。从字形上看此卷不太像苏氏手笔,但有着强烈的清新郁拂、行云流水、放纵荡逸的“苏气”。反复体察,此卷章法布局不加设计,纵手而成。在结字、用笔上,多种姿、意羼合,浑然一体,非常大胆,符合苏东坡“不师古而长于野战”(清黄子云语)的做派,真是“咸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苏轼《送参寥师》)此卷有“二王”、李世民、张旭、颜真卿、怀素、李北海、黄庭坚、米芾甚至后世傅山、王铎、陈献章诸家的某些特征。不但承前,而且启后,这是真正大师经典之作的特质。总而言之,此作文气特浓,既清且奇。如龙腾云海,任情使性,意气所到,一挥而就。连绵与顿挫相间,激情与理性相参。书法史上,还能找得出几个如此的草书大家?如是故,此作作者,非东坡而何?

图340 苏轼草书《醉翁亭记》局部(一)
在尤世玮先生的鼓动下,我细细地拍了照。尤先生还告诉我,他曾把此卷给华人德与黄惇两位先生看过,两位先生均题了跋,认为弥足珍贵,但均未断言真伪。华、黄两位先生为学界名人,不轻言真伪,想来也在情理之中。
最近两个月来,业余时间,我都沉浸在苏轼的世界里,草书《醉翁亭记》就是一根紧紧拴住我的红线。
人们判定一件书作的真伪,喜欢在字的外形上做文章,或在文句、写作时间、流传环节方面下工夫。但我认为,这对别人也许可以,对于苏东坡好像不太合适。对于这样一位大天才,你根本无法预料他会做出些什么“出格”的事来。比如说对于苏东坡身份的界定,你说他是书法家?诗人?散文家?画家?思想家?道德家?还是老农?工程师?酿酒师?嗜酒者?瑜伽修炼者?佛教徒?还是慈悲的法官?百姓的父母官?皇帝的“秘书”?一个易交的朋友?他每一个角色都做得出色,但每一个角色都不是他的唯一。以书法而言,他的作品纵手而成的章法,郁郁芊芊的文气,自由自在的快乐情状,烛照天地并遨游其间的精神,着手成春的新意,对一些小细节满不在乎以及灵活幽默的处置方式,人们都无法进行自然的模仿,无法模仿到自然境界。“冲口出常言,法度去前轨。”(苏轼《诗颂》)这是其最好的自述。
苏轼书《醉翁亭记》有楷、草两种。对楷书碑真实性的认定历来没有异议。草书碑在文字内容上多处与欧阳修的原文有出入,与楷书碑也时有不同。比如说第五行“蔚然”写成了“郁然”,楷书碑中则为“蔚然”。第二十四行“若夫”写成了“若非夫”,楷书碑则无此错。第四十四行“陈”字下少了一个“者”字,楷书碑中则不少。第四十八行“喧哗”写成了“驩譁”(驩同“欢”,哗同“譁”)。第五十八行,“声”字写成了“禽”字,且这个“禽”字的草法也欠妥。第七十一行“欧阳修”写成了“欧阳公”。楷书碑的标题是“醉翁亭记”,草书碑是“欧阳永叔醉翁亭记”。另外,文中的“水落而石出”,在楷书碑与草书碑中均写成了“水清而石出”。

图341 苏轼草书《醉翁亭记》局部(二)
此作还有多个地方草法欠妥,如第十行的“酿”字,第十二行、第四十行的“临”字,第十八行的“最”字,第十九行的“号”字,第二十七行的“朝”字,第二十八行的“佳”字等。大概是由于书写时激情洋溢,“作诗火急追亡逋,清景一失后难摹”。(苏轼《腊月游孤山》)所以有的字的草法就难免“失控”,有的笔画已写下了,才发现情感的大潮涌过了头,但他不想重来,也不涂改,于是或灵机一动将错就错,或以游戏的心态画出了这些字的大概,有的则干脆顺其气势,“乱草一气”,如第二十九行的“繁”字,第三十行的“洁”字,第四十四行的“醉”字等。
以上这些或许可视之为“失误”,但作为艺术,这些又能在根本上说明什么呢?“今俗子喜讥评东坡,彼盖用翰墨侍书之绳墨尺度,是岂知法之意哉?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兰亭》虽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均为黄庭坚语,见《历代书法论文选》)这是黄庭坚的知音之言,也是那个时代尚意创新艺术思潮发表的声明。
如果说以上“问题”还能给人以“商量”的余地的话,那么以下几例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天工”式的“独创”,它们散发着无穷的清新的魅力。此作中有些字的笔画或被合并,或被简省,或被借代,或顺序完全颠倒打乱,但却合情合理合法。如第九行的“出”字,第二十四行的“林”字,第二十六行的“晦”字,第三十二行的“四”字,第三十五行的“于途”两字,第三十六行的“树”字,第四十七行的“筹”字,第四十九行的“苍”字,第五十行的“白”字、“乎”字,第五十七行的“鸣”字等。东坡草书与黄庭坚的草书在意趣、意气上不同,黄庭坚尽管也风貌独特,时出新意,但终究摆脱不了汉字本身的形态规则,而东坡则不同,汉字仍是汉字,但意气已超脱形骸,仿佛要脱纸飞升而去。这在草书史上除东坡外,惟张旭能做到,怀素则时或近之。
伪者最大的特点就是因为亦步亦趋的模仿,因而作品不可能有自然之气。下笔犹豫、拖沓、不干练,这是通病,更不要说行列之间气势的酣畅淋漓、通篇脉络的浑然一体以及出神入化、新意迭出的大胆创造了。真者神旺气足姿态自然,伪者则相反,行家通过“望气”来判定作品真伪,就是基于这个规律,其余枝枝节节,似乎可以不必太在意的。这既是判断真伪的试金石,也是判断艺术作品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草书意多于法,意到气到,最为重要。基于此作韵味与苏轼其他书作相近相通,通篇气势跳荡而又连贯,奇姿百出但又合情合理,多处与原文有误但文句仍基本能通等现象推出,此作应该是苏轼之真品,因为只有他才有这样大的才情、胆魄和洒脱的心态。
据目前看到的资料,有专家考证此作为流传有序的真品,却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明隆庆五年(1571),方才面世被勒石于鄢陵,但原碑已佚。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又重新勒石于新郑。今存郑州市博物馆。认为此作是伪作的理由,主要是因为此作书风不类其一贯书风,尤其是不类其行书的书风。其实对于东坡这样的人,是“不必概以纯诣律之”的(刘熙载语)。东坡在《和子由论书》中说:“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表明他喜欢把多种书美风格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其在谈及草书学习时顺便评价自己说:“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因此,新意与新样,不但不能成为认定东坡草书伪作的依据,反而应视为是其精彩之作的特质。黄庭坚在当时就批评人们学荆公书是“横风疾雨”,而学东坡书则只知道“卧笔取妍”。以一个通常的现象为依据来否定“非常现象”出现的可能,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人心服口服的。从书风的独特性来看,此作在草书史上是唯一的,此前没有,此后直至今天也没有再出现过,甚至与之较为接近的都没有,这同王羲之的《兰亭序》至今也是唯一的一样。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