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草书研究与创作(四十三)
草书创作自述
从“写便条”到“由着心情来”再到“孤月高悬”(一)
——三书《归去来兮辞》引发的思考
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这一段时间里,我在三次不同的境况下书写了三次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经过这三次书写,心里方觉此次创作可以算是初步完成了。如今回想这三件作品的诞生过程以及在这一时间段中师友间的讨论和自己的“心路历程”,觉得有些价值,现记下来,供大家参考批评。

图352 杨谔第一次书四条屏《归去来兮辞》,行书,图为之三、之四。
第一次书写《归去来兮辞》是在2008年的9月,我在《创作随感》(见2008年12月10日《书法导报》)一文中对当时的情况有所记述:“我很少写行书,更没有成功的作品。今年9月的一天上午,闲翻着几本古籍,突然有了要写一件大的行书作品的冲动。于是脑子里把一些古代作家的名字稍稍过滤了一下,毅然选择了陶渊明,并选择了他的《归去来兮辞》。说来惭愧,此文中的好多句子我很熟悉,但全文却没有认真读过,所以在书写过程中,时时有一种骤遇异人、骤遇故人的快感。”《创作随感》一文是我在写成此作后整理出来的,共十条。其中第七条是关于书写此作时的“立意”:“我在写这四条屏时,没有想过往自己学过的哪一家哪一类上靠,而是定位为就像给女儿桌上留纸条:‘老爸有事外出,饭菜在锅里,自己热一下再吃。’事后细想,其实我着意行书已很久了。有积累,沉淀后闪耀的灵感才可能‘魅力恒久远’。”说是这么说,在创作过程中我也在有意无意间强调了轻重、枯湿、浓淡、纵敛等矛盾的对立统一。这里有必要简单地交代一下:我1984年暑假正式开始学书法,1985年起开始学《兰亭序》,自此后时停时续,但认真学过的行书大体有王羲之王献之父子、晋人残纸、有行书意的汉简、欧阳询、颜真卿、苏东坡、黄庭坚、米芾、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王铎、徐渭、赵之谦、陈鸿寿、八大、于右任等。元代名家的也喜欢,涉及的家数较多,虽没有重点学哪家,但也反复临习过多次。
2009年4月26日,我应邀在徐州沛县图书馆举办个人书画篆刻展,行书四条屏(每条均为八尺屏)《归去来兮辞》也在展出之列。沛县宣传部部长、诗人、书法家胡成彪先生想留下此作,请人商之于我,我说原件想自己留着,回去后我再写一次,撤展时带来。
从沛县回来,正好是“五一”,长假的一个早晨,乘着个展的东风,自己的兴奋劲还没过,想先把任务完成了。这次我想把它写成长卷,在样式上也算换个新鲜。由于是第二次书写,内容就比较熟悉,再加上当时的心情自己认为与陶渊明挂冠归田、重返自然的心境相吻合,所以写起来特别顺手,没几行便完全进入情景,边写边忍不住朗诵起陶渊明美妙的文句来。越写到后面我越兴奋,心底里早就忍不住足之舞之、手之蹈之了。我记得书写前还有这样一个指导思想:我认为好的,人家不一定认为好;我认为不好的,人家不一定不喜欢,所以索性放开来,由着心情,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所以这件作品有些地方便有些匪夷所思。此作这样的结果是有时飘飘然如迎风轻飏,有时则如稚童欢快跳跃,通篇洋溢着一种兴奋、激动自得与怡然。整个基调完全与我当时诵读此文时的心境相吻合,全卷长近14米,为一气呵成。写完后,我意犹未尽,又在文后写道:“晨起狂书一通,其中或谓字法未通,实意到者不得不如此也。”

图353 杨谔第二次书《归去来兮辞》,长卷,草书,图为局部
5月6日去沛县撤展,我带去了此长卷,但“牵线”的朋友说:部长希望留下展览的四条屏。于是此长卷便留在车里,没有亮相的机会。我自己心下窃喜,自认为长卷好过四条屏。
5月底,马士达先生夫妇来我家小憩,几个搞书法的朋友也在,我忽然想起躺在书柜里的长卷,于是便全部打开让马老师的法眼鉴定一下。马老师看完后很认真地说:
“还可以。没有以前的好。没有亮点。一件好的作品必须有亮点。”
我请马老师道其详。
马老师说:“要制造矛盾冲突。通篇太平。”
我又继续追问:“那么我这件作品有没有把陶渊明那种愉快的情状表现出来?”
马老师说:“表现出来了。”
我又说:“表现出来不就成功了吗?随意、平淡不是此文的主基调吗?形式与内容的吻合不就表明作品是成功的吗?自然、随意不刻意追求矛盾冲突就是我所追求的呀!”
马老师还是认为此作一般,且没有我个展上的那个四条屏好。在后来我送他去下榻的宾馆时,他对我说:“杨谔,从理论上你是对的,但我这是经验之谈,管用。”下车后,他站在车外又问我:
“你能做到奇吗?”
“奇,对于我不难。”我答道。现在想,奇,是容易的吗?奇可不等于怪,是打破常规的出新啊。当时我是轻率了。
“那我放心了。”马老师说。
第二天,马老师返宁,在与他告别时,我对马老师说:“我想了一下,创作时应该取你的话七分,用我自己的想法三分,这样可能更容易走向成功。”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老记挂着这件作品。因为我觉得,对这件作品的评价,不仅仅是这一件作品的问题。它不但关系到我的创作以后如何定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它还反映出当今书法创作审美倾向与判断标准等问题。
后来,我又把此作给卫剑波看,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作品,较我以前的更丰富、更自由、更厚重、更成熟。
我又给吴伟看,吴伟说,这种风格的,你以前没有,所以对于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我们不用目前通用的标准评判,我认为是好的。
我一直认为,书法创作,只要守住几个基本点,形式、技巧、风格等,都可以随着所书内容、作者的情绪、才情等变化而变化,切忌一成不变,切忌重复与僵化,应该是常书常新。大作家汪曾祺谈到小说的结构时说过:“一篇小说的结构,是这篇小说所表现的生活所决定的,生活的样式,就是小说的样式。”(汪曾祺《打渔杀家》)我现在以这样的方式来写陶文,又有何不可?
我犯了“倔”,还想进一步搞搞清楚。
(本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