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书”,可以思——读杨谔先生的《不肯低头在草莽》(二)
(刘涛,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才自内发”:“墨刀录”书法实践的亲证
书法作为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载体,其本质远超越于笔墨技法的层面。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此语道出艺术创造的根本张力:外在的法规与学识可以习得,而内在的才情与洞察,则必须源于创作者生命经验的涌动与心灵的自觉。杨谔先生《不肯低头在草莽》之“书法篇”题为《墨刀录:我书意造本无法》,篇名取自东坡“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之句,却赋予其当代证悟的深意——“无法”非无法度,而是超越僵化技法桎梏后思想的自由流淌,是“才自内发”的生命表达;“意造”非任性挥洒,是心与笔合、思与墨融的自觉创造。明代王龙溪在《悟说》中提出了“解悟”“证悟”“彻悟”三重境界说,认为“得于言者谓之解悟”,“得于静坐者谓之证悟”,“得于练习者谓之彻悟”,以及佛教中“解悟”与“证悟”的区分,为理解“书,可以思”的艺术实践提供了精妙的参照。解悟,是从经典文字中获得理解,属认知层面;证悟,则是亲身体验、当下契入,属生命受用。明末憨山德清禅师指出,若依佛祖言教明心者,是解悟;非从言教得来,而是“从自己心中朴实做将去”,逼拶到一念顿歇,彻了自心,乃是证悟。杨谔先生的思考根植于数十年的笔墨实践,是亲身所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证悟。
他在《不肯低头在草莽》中认为,艺术具有哲学功能:“哲学用语言搅动人的思想,艺术则以形象去感化人。艺术的哲学功能是以艺术形象进入人的内心,激起感动,引发思考”,“哲理诗的目的很显然是为了叙说哲理,诗不过是作者用来表达的一种形式而已,就像禅宗的‘棒喝’,棒喝这一行为本不具有哲学属性。”哲学是“用语言搅动人的思想”,“艺术的哲学功能是以艺术形象进入人的内心”,犹如鲁迅先生所言“撄人心”的哲思,或者禅宗的“指月之喻”,重要的不是手指,而是引导观者看见那轮心灵的明月。因此,同一件作品,在不同心灵中激起的回响各异,甚至“质的不同”,这正是艺术超越逻辑、直指本心的力量所在,然而作为生命的证悟,书法何以思?
首先,在于破“门”启思,打破视域与认知障蔽。在第一则《门》中杨谔开宗明义:“当今书法欲求根本突破,当首求其‘门’。”此“门”非技法之门,而是视野之门、思想之门。“我书意造本无法”,意味着真正的创造,若求根本突破,必须突破“充满烟雾”的技法密室与惯常认知。这体现为内外双重自觉:向内,他明确提出:“书法创作是写心、写情、写意、写志,而非写笔法。”技法只是载体,其终极目的是传导内心的情感、意志与生命状态。若仅“从书法到书法”,便是精神的画地为牢。这与其《误解》一文中的警示形成呼应——“世人多以技术为艺术,以技巧为才能”,此乃本末倒置之大误。向外,他主张“跳出书法看书法”,援引王安石“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之理,在《冲破》中,他进一步阐明,专注一门的艺术家必须冲破专业之“门”,如巴尔扎克所言“粉碎一切障碍”,冲破障厚重重的理念,进入“大艺术”的领域,继而融入文化、社会、宇宙与人生。艺术与生活“就像十指连心”——人“大”,艺术才大;人“洁”,艺术才洁。“狭隘之人,其艺必局促,味同嚼蜡。”此论直指书法之本:它不仅是视觉形式,更是“通人志士”人格气象的外化,决定着艺术格调的高低。
这一“破门”精神,同样贯通于其艺术鉴赏之中,形成了独特的“有情之评”。在《“有情”之评》中,他临颜真卿《李玄靖碑》而悟,不满足于王世贞、王澍等“遒劲郁勃”的“寡静”之评,而是感受到碑文中“寄寓有颜真卿对多难生活的坚韧之爱”,同时将辛弃疾“不知筋力衰多少,但觉新来懒上楼”的淡语深情融入碑帖解读,使鉴赏成为主体与历史生命的对话。这种“有情”之评,近乎陈寅恪所谓“理解之同情”,将自己的生命体验投入,与古人进行精神沟通。鉴赏由此成为一种悟思性的再创造,一种与“意造”同构的“有情”思考。“意造”与“有情”,一为创造,一为接受,形成书法之思双向展开的路径。
其次,在于以“气”贯思,追寻统摄形神的内在生机。突破外在认知后,思考便须在书法内部寻得其精神统摄的核心——“气”。作为古典美学的关键范畴,“气”在杨谔的《气》中被阐释为:“书法之气隔行不断……自始至终,一气贯之。”气韵的贯注,关乎书写性的神韵与精神的对象化,它兼具形质与精神双重意涵:在形质层面,表现为笔势的连绵、章法的呼应、结构的张力;在精神层面,则外化为创作者的生命能量、情感节奏与内在意志。所谓“下笔有由,心中无滞,其气必然畅达”,正是“才自内发”的直接体现。一件成功的书作,在他眼中乃气韵圆融、独立自足的生命世界,“气不外泄,团成一气”。气息的清浊、格调的高下,以及那些单凭技巧难以实现的“畅达与生动、肯定与阔大”,最终皆可溯源于作者独特的个性禀赋、内在境界与精神气象。
此论遥接曹丕“文以气为主”、刘勰“师心”“使气”的传统,亦与鲁迅评魏晋文章“以气为主”的视角相通。鲁迅论及孔融、祢衡之文,肯定其是“‘以气为主’来写文章的”且不滞于文本,而是探问书写者的个性与思想特质,此亦与杨谔论“气”重精神本源相呼应。在书法实践中,“气”的贯注具体显化为笔墨的生机与笔势的力量。《枯笔》谓:“作书以枯笔最难。枯中见滋润,笔枯而神往,方为好枯笔。”,犹如苏轼评陶渊明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枯木藏辉”,枯淡中自有润的气蕴,是气息绵延、精神贯注的体现;《大草行笔》强调“行笔不得有片刻之泄劲与分神。若有懈笔,则帆破风逝”,将行笔的劲势与生命的张力同构。而《一碑一菩提》中汉隶“似动而实静”的气韵,是“气”贯日常书写的体现——无心于工而自工,无思于法而法自显。这一思考,将书法从空间造型艺术,提升为一种时间性的、关乎生命存在状态的精神书写。
再次,在于“辩证显思”,于精微实践中体察心法法则。杨谔的深刻之处在于,其思考并非凌空蹈虚,而是全然浸润在对笔墨技法的精微体察之中,于“无法”中见“有思”。在具体的书写实践中,这种内发的“才”与证悟的“心”便转化为笔墨中鲜活的辩证法则。杨谔对动静、收放、古新等范畴的剖析,无不透露出心法即技法的深刻体认。在《有哲理存焉》一文中分析:“作正书宜静中有动,正中有欹,富表情,否则如死水,成木偶;作草书宜动中见静,欹正相生,否则为躁勇,人浮滑。”杨谔分析正书与草书的美学差异:楷隶篆讲求秩序整饬之美,行草则贵在疏密欹正、浑然一体。作正书宜“静中有动”,否则如死水木偶;作草书宜“动中见静”,否则躁勇浮滑。楷隶篆贵秩序而不失生机,行草贵奔放而内含节制——动静、欹正、疏密之间,实为心性张力的外化。这种辩证思维,揭示了书法动静、正欹之间的深层哲思,融进了自身的审察与感受。在《圆与扁》中,他通过庄希祖评其狂草引发启悟:“所谓‘圆’,实为‘活’也;所谓‘扁’,即为‘僵’也。两者均本于人之性情也。”这让我想到了福斯特所说的“圆形人物”,表现出丰满和复杂多样性;而“扁平”则是单一同质性的表述。《沸点》一文从情感节奏切入,察书家天性之差异:对于草书家的“沸点”(情感激发点),张旭、怀素属“低沸点”,下笔即放;王羲之、董其昌属“高沸点”,内敛渐放;黄庭坚、赵孟頫则情绪稳定。这种观察超越风格表象,直抵生命气质的自然流露。《长线条》《矫正》等篇则反复强调“理性之节制”,世人多误以为王铎滥施长线,实则其代表作“绝不多作,亦不过度”,粗细长短、形态分布均极讲究;张旭草书《心经》“线性、节奏、方圆、情绪均恰到好处”。这些剖析揭示了“狂”需以“理”驭、“放”必以“收”固的思理,使书法脱离“好看与否”的浅层评判,进入“为何如此”的思辨深处。
值得注意的是,杨谔虽重“写心”,却从不轻视技法。相反,他对笔墨语言有着极为精微的体察,每一则短札皆渗透着证悟式的切身感受。他对具体技法与书体的思考亦十分深入:于草书,既在《全局与片段》中辨析大草重全局气势、小草精点画节奏的差异,亦在《狂而不颠》里探讨长锋羊毫工具特性对心性表达的具体影响;于楷书与北碑,既在《学北碑》中强调北碑生辣质朴之美贵在“改造”“独立”,亦在《一树繁花》中以“一字一世界”揭示楷书于独立中求整体和谐的奥妙;于隶书与篆刻,既在《八分书》中细致梳理书体演变脉络,亦在《篆刻的继承与创新》中主张篆刻应走向“纯艺术之路”,以抒情写性逼近书画音乐的本质。此外,其思考更具贯通之识:《夏云之妙》以自然意象喻草书精奥,强调“自然”与“无常”;《得法与用法》则总括学书之道为“贵在得法”而后“灵活运用,我为主帅”。其技法体察绝非孤立琐谈,而是与其“才自内发”的核心命题血脉相连,是“心法”落于“技法”,而“技法”又是“心法”的流露。
最后,在于审美立思,杨谔对书法的审美判断始终持守一种辩证的清醒。在《“生”“熟”》中他警惕“熟”的陷阱:“‘熟’是‘俗’的近邻。‘熟’后‘生’才会美。进而推崇倪云林“秀嫩”之境,所谓“嫩”,即“生也,新也,朝气也,生命也”。于书法,他“喜生不喜熟,即使是青涩之生,也爱之甚于熟”,因其蕴含未来的可能性与原创的生命力。《生硬》中引顾随“熟练不如生硬”,赞王羲之诸帖“帖帖‘生硬’至极”,各具“生”面孔,此“生”非技术未臻,而是“弃熟求生”的艺术自觉;《惜生》一文尤为动人:见学生临《礼器碑》“点画稚嫩,气息甚近汉碑”,虽“生疏之生”,却“予人以清新、鲜活之感”,杨谔欣然曰:“生之感觉,乃艺术活力之所出”,并引王羲之“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相证,嘱其“技术成熟,而‘生’之感觉犹在”。此“生”,是拒绝媚俗的原创锐气,是“才自内发”的鲜活印记;《不工处》更言“不工处,正其生动处,亦其极工处”,反对“横平竖直”的机械求工,守护艺术的呼吸感。故《古与新》持中道:“书法不可太古,太古易旧,乏生气,少活力;亦不可太新,太新易浅,无内涵,无余味。”理想之境不在形质之新旧,而在气韵之鲜活,须“于传统中出新乃得”。这种立场,既拒绝泥古不化,也反对趋新逐异,而是以“才自内发”为根基,在深厚学养中实现个性的自然生长。
在《灵魂》一文中他说:“有灵魂的艺术才是美的。”书法具有一定的统觉性。美国先锋艺术家约翰·凯奇(JohnCage)曾受禅宗与书法启发,指出书法中“不可控”的部分(如飞白、墨晕)恰恰体现了“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他将书法视为“偶然性中的秩序”,是一种反逻辑、重直觉的创造性思维,也正是艺术超越逻辑、直指本真的力量所在。
(未完待续)